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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生命倫理學(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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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闡述生命倫理的重要概念,並協助臨床醫師將其生命倫理學知識應用到日常執業中;以教育學的用語來說,本書旨在做為工作輔助,它關乎臨床醫師的實際工作。

      本書是為執業醫師而寫,對於從事醫學院、住院醫師訓練計劃以及醫學繼續教育之生命倫理教學的教師也應該有用,此外對護士、社會工作者、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其他提供醫療照護的人員也可能有所裨益。

      本書主題乃依其臨床相關性之程度而擇定,包括:同意、資訊之公開、能力、自願、代理醫療決定、醫療預囑、告知病情、守密、兒童健康照護倫理、母親與胎兒之兩難、遺傳學的倫理議題、研究倫理、安樂死與協助自殺、維生系統的適當使用、臨終生命品質照護、資源分配與利益衝突。

    作者簡介

    蔡甫昌

      台大醫學院醫學系社會醫學科、家庭醫學科 / 台大醫院醫學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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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謝董事長序
    二版譯者序
    初版譯者序
    加拿大醫學會授權聲明
    原版序
    前言

    第一章 同意 1
    Edward Etchells, Gilbert Sharpe, Phil Walsh, John R. Williams, Peter A. Singer

    第二章 告知 11
    Edward Etchells, Gilbert Sharpe, Michael M. Burgess, Peter A. Singer

    第三章 決定能力 23
    Edward Etchells, Gilbert Sharpe, Carl Elliott, Peter A. Singer

    第四章 自願 33
    Edward Etchells, Gilbert Sharpe, Mary Jane Dykeman, Eric M. Meslin, Peter A. Singer

    第五章 代理決定 43
    Neil M. Lazar, Glenn G. Greiner, Gerald Robertson, Peter A. Singer

    第六章 預立醫囑 51
    Peter A. Singer, Gerald Robertson, David J. Roy

    第七章 告知實情 61
    Philip C. Hert, Barry Hoffmaster, Kathleen C. Glass, Peter A. Singer

    第八章 守密 71
    Irwin Kleinman, Franise Baylis, Sanda Rodgers, Peter A. Singer

    第九章 兒童參與自身的醫療決定 81
    Christine Harrison, Nuala P. Kenny, Mona Sidarous, Mary Rowell

    第十章 研究倫理 91
    Charles Weijer, Bernard M. Dickens, Eric M. Meslin

    第十一章 安樂死及協助自殺 101
    James V. Lavery, Bernard M. Dickens, Joseph M. Boyle, Peter A. Singer

    第十二章 照護孕婦所產生的道德兩難︰重新思考「母親-胎兒之衝突」 111
    Elizabeth Flagler, Fran蔞ise Baylis, Sanda Rodgers

    第十三章 資源分配 121
    Martin F. McKneally, Bernard M. Dickens, Eric M. Meslin, Peter A. Singer

    第十四章 醫學遺傳學的倫理議題 131
    Michael M. Burgess, Claude M. Laberge, Bartha Maria Knoppers

    第十五章 臨終生命品質照護 143
    Peter A. Singer, Neil MacDonald

    第十六章 對「不適當」醫療要求的處理:「無效醫療」概念及其他方法 153
    Charles Weijer, Peter A. Singer, Bernard M. Dickens, Stephen Workman

    第十七章 醫學研究、教育及照護病患的利益衝突 163
    Trudo Lemmens, Peter A. Singer

    第十八章 告知醫療錯誤 175
    Philip C. H嶵ert, Alex V. Levin, Gerald Robertson

    第十九章 人工生殖科技 187
    Laura Shanner, Jeffrey Nisker

    第二十章 中國生命倫理學 201
    Kerry W. Bowman, Edwin C. Hui

    第二十一章 臨床生命倫理教育 209
    Martin F. McKneally, Peter A. Singer

     

    推薦序

      發生於今年三月至六月的SARS疫情對台灣社會造成重大衝擊,也曝露出我國醫療衛生體系及醫學教育體系的許多缺失。疫情穩定後,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請各教學醫院於九月開始辦理住院醫師一般醫學訓練,並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包括指導教師之培訓、各教學醫院所提訓練計畫之審查及訓練成效之評估等。

      「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是衛生署執行「後SARS台灣重建計畫-醫療體系再造計畫」中的一個子計畫,其目標是透過住院醫師一般醫學訓練,讓我國的醫師能有較齊一的水準,實踐以病人為中心的全人醫療,藉此改善我國的醫療品質,協助建構一個能夠落實全人照護、因應衛生防疫需求的醫療體系。

      醫學倫理教育是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後SARS時代的醫師培育中,必須將科技與倫理結合起來,讓醫師能夠經由臨床醫學、社會科學、人文學來檢視科學、政策或社會的改變所帶來的道德兩難抉擇,並能將倫理思維內化為日常診療工作的一部份,為病人施予有效的人性化的醫療照護。要達成此一教學目標,必須依賴優秀的師資來指導,也必需有適當的教材來配合。

      蔡甫昌博士是國內第一位專攻醫學倫理學的臨床醫師,也是極優秀的倫理學教師,他於1999年學成歸國後,受聘於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及家庭醫學科,在醫學倫理教育及研究方面,表現非常傑出。此次,蔡博士應醫策會之邀請,擔任一般醫學訓練師資培訓小組委員,協助醫策會規劃、執行倫理法律相關之師資培訓及教學工作,他積極投入,在課程發展及教學設計方面貢獻良多。蔡博士為了有效推展工作,特將過去二年來精心譯作的「臨床生命倫理學」一書提供醫策會出版,做為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的參考資料,其教育熱誠令人感佩。

      本書原由加拿大醫學會發行,旨在協助臨床醫師將生命倫理學知識應用於日常執業中,其內容非常適合於一般臨床醫師使用。蔡博士費心取得該書之中譯授權,並於每篇譯文之後加上注釋及評論,說明相關的本土倫理現況與政策、法律規定,使其內容更能適合國內的需求,也使本書成為一本很理想的醫學倫理教材,相信本書的出版將能夠帶動我國醫學倫理教育的推廣,提昇醫學倫理教育的品質。

      期盼接受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的醫師能夠善用本書來提昇個人的倫理判斷能力,成為新世紀醫療體系中符合社會期待的良醫。

    謝博生2003年8月20日

    二版譯者序

      本書自2003年出版至今,台灣醫界的醫學倫理教育起了很大的轉變,開始有更多老、少、新、舊醫學倫理教師,從「傳統醫學倫理(traditional medical ethics)」思維的教學-強調醫德與人格修養之提升及規範的教導,走向「分析醫學倫理學(analytical medical ethics)」進路的教學-應用道德推理於臨床決策;我國各醫學院校之醫學倫理課程及各醫療專業的倫理法律繼續教育,也漸趨向活潑多元而富思辯性及實用性。在2003年SARS疫病的衝擊下,醫學倫理成為我國重要的醫療與教育革新重點,醫界智慧的領導者推動了許多政策性的變革,例如:

      1. 衛生署於民國90年5月成立「醫學倫理委員會」,職司「醫學倫理規範研議、醫學倫理教育促進、醫事人員執業倫理促進、特定醫療行為之審議…等」全國性醫學倫理事務之推動,在其建議下各醫院、醫學會、醫師公會開始有「醫學倫理(或臨床倫理)委員會」之成立與運作。2006年起衛生署倫委會並委託台灣醫學會推動「台灣臨床倫理網絡與教育訓練計畫」,建立臨床倫理教育訓練平台與網路資源、定期舉辦前瞻務實的臨床倫理工作坊。

      2. 教育部醫教會與國家衛生研究院「醫學院評鑑委員會(TMAC)」(現改隸「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對於醫學院的評鑑,十分重視人文及倫理教育,將「培養醫學生敬業負責態度、專業精神、道德倫理及利他主義等」視為近程改進的基本重點,帶動各醫學院教學的革新。

      3.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所掌理的醫療院所評鑑,近年來開始強調「醫學倫理與病患權利」、「病患安全及醫療品質」、「醫療組織倫理」、「研究倫理與受試者保護」…,藉具體的評鑑或訪查活動,來提升各級醫療院所之醫療服務落實醫學倫理。

      4. 衛生署民國92年頒佈之「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將「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律、醫療品質課程」列為醫師繼續教育必修課程內容(之後追加感控與性別議題),佔總積分之十分之一;各其他醫療專業(如護理、藥師、營養師…)亦跟進採行此制度。各醫學會、公會、醫院為服務會員及同仁,紛紛開始辦理相關繼續教育課程。

      5. 衛生署及醫策會推動之全國性「住院醫師一般醫學訓練」,亦將「醫學倫理、法律、品質」列為住院醫師一般醫學訓練的必備課程。為推展此教育計畫,相關課程之種子教師研習營會隨而發展出來,每年提供相當容量的種子教師培訓。

      6. 為加強醫學研究倫理與人體試驗受試者保護,衛生署自2004年開始推動全國性的「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REC)」、「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普查、訪查,並發展成評鑑與認證;國內亦有多所醫學中心之REC/IRB參加國際性的認證。倫理審查委員與試驗主持人之受試者保護與研究倫理教育訓練課程,於是在我國蓬勃發展,許多單位熱切地投入辦理。

      7. 2006年起教育部顧問室規劃「人文社科新興議題與專業教育改革中程綱要計畫」,其中包括「醫學專業教育之人文社會與倫理法律教育提升計畫」,分別從師資培育、核心課程建立及制度改善來推展人文社會與倫理法律教育。

      8. 2007年七月起,醫師國考加考醫學倫理與法律。

      在這些新興措施與制度建置的過程中,不管是對於醫學院校的師生、醫院的醫療與行政同仁、尤其是擔任醫院中的「臨床倫理委員會」或機構中(包括教學醫院、研究單位、大學院校)之「研究倫理委員會(REC) / 機構倫理審查委員會(IRB) / 人體試驗委員會」的委員與行政同仁,在在都需要所有參與者有良好的「臨床倫理學」訓練為基礎,當代臨床倫理學對他們而言,都是一個兼具理論與實務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需要用心學習並具體實踐,目標指向「培養醫療人員處理倫理困局的能力,在醫療工作中實踐倫理,促進醫病關係、維護病患權益、提升醫療品質」。只把醫學倫理視為醫德與人格修養,不用心學習與務實應用臨床倫理,是無法勝任現代醫療工作的專業挑戰,或扮演稱職的倫理委員角色。這幾年筆者往返英美加參加臨床生命倫理之學術性與教育性活動,時常於演講與討論中聽見醫療與臨床倫理工作者如此表述:「Ethics is what every dose」,「Ethics is in everything we do」,可見這門學問之廣泛性、應用性與重要性,是深入醫療工作的每個角落。

      近年來我國醫療法令有許多新訂與修訂,業已於本二版譯註中更新、增補及修改完成,期望本書仍能繼續在未來一段時間,成為我國參與醫療工作之醫療與非醫療人員、臨床倫理事務相關之倫理委員與工作人員、醫療政策與制度之制訂者、對當代生命倫理學有興趣之學校師生、關心病患權益之病人、家屬與團體等,一本嚴謹、簡練、可靠、實用的臨床倫理著作。

    蔡甫昌20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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